刘海辉律师亲办案例
黄某受贿罪一案
来源:刘海辉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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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案为医药回扣受贿罪,是广州市某老人院医生集体受贿案,受贿涉案时间长达5年,涉案受贿总金额超过300万元。

刘律师受黄某家人委托,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,并通过多次向侦查机关争取,为黄某在侦查阶段取得取保候审,免除在看守所丧失自由之苦。在刘律师细心阅卷后,认为当事人虽然涉及受贿金额为22万元,但有自首和退赃情节的情况下,果断采取以当事人良好的认罪态度为基础,在罪名定性及罪轻情节求情的辩护策略。

正确把握法律变革趋势,在刑法修正案(九)出台之前,贪污受贿案件数额在10万元以上,基准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。刑法修正案(九)由以前规定的单纯的数额标准,修改完善为数额加情节的标准。刘律师认为刑法修正案(九)的“情节说”有利于本案被告人,于是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刑法修正案(九)适用问题,最终成功为黄某争取法院判决缓刑,免除牢狱之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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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海辉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7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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